社会资本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需要加大政策引导撬动力度,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2021年5月8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列出了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等13个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
其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创意农业、农耕体验、康养基地作为乡村新型服务业,被列入“鼓励投资的重点产业和领域”。要求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服务规范的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农耕主题博物馆、村史馆,建设一批农业科技服务企业、服务型农民合作社,改造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商业网点。
《指引》同时要求,根据各地农业农村实际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创新投融资模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稳妥有序投入乡村振兴。
支持社会资本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绿色化种养业,助力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巩固主产区粮棉油糖胶生产,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发展青贮玉米、高产优质苜蓿等饲草料生产。支持社会资本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优质奶源基地。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水产绿色健康养殖。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型种业企业,推进科企深度融合。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现代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建立现代种业体系。在尊重科学、严格监管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创新推广“龙头企业 优势基地”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畜禽水产保种场(保护区)、国家育种场、品种测定站、种畜禽场站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开发特色农业农村资源,积极参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特”“一县一业”。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民族、文化与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打造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和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企业品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村产业。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粮食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助力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和加工强县。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和田头市场。鼓励社会资本联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共同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创意农业、农耕体验、康养基地等产业,充分发掘农业农村生态、文化等各类资源优势,打造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服务规范的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推动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挖掘和利用农耕文化遗产资源,建设农耕主题博物馆、村史馆,传承农耕手工艺、曲艺、民俗节庆。
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农业农村减排固碳。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废弃渔网具回收再利用,加大对收储运和处理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鼓励社会资本创办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参与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开展生物种业、高端智能和丘陵山区农机、渔业装备、绿色投入品、环保渔具和玻璃钢等新材料渔船等领域的研发创新、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鼓励社会资本牵头建设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参与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建设。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人才等培养。依托信息、科技、品牌、资金等优势打造乡村人才孵化基地。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鼓励参与渔港和避风锚地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智慧农业,推进农业遥感、物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鼓励参与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鼓励参与“互联网 ”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返乡入乡创业园、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等平台载体,加强各类平台载体的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产学研用合作,激发农村创业创新活力。鼓励社会资本联合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优质教育培训机构等开展面向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的创业能力、产业技术、经营管理培训,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基地。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运营,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等有机结合。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外农业投资合作,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投资经营粮、棉、油、糖、胶、畜、渔等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项目,建设境外农业合作园区,与国内农业生产形成有益补充......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小农户,加快全产业链开发和一体化经营、标准化生产。鼓励社会资本聚焦比较优势突出的产业链条,补齐产业链条中的发展短板。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机生产、销售、应用等产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下乡进村。
支持有实力的社会资本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探索区域整体开发模式,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连片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建设、产业融合发展等进行整体化投资,建立完善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鼓励信贷、保险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配合财政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加大投贷联动、投贷保贴一体化等投融资模式探索力度。 积极探索农业农村领域有稳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路径和机制。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筛选并培育适于采取ppp模式的乡村振兴项目,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各地要结合当地发展实际,推动设立政府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乡村振兴基金。鼓励有实力的社会资本结合地方农业产业发展和投资情况规范有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强化社会资本责任意识,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水域滩涂、劳动、技术等入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租赁等形式,参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社会资本采用“农民 合作社 龙头企业”“土地流转 优先雇用 社会保障”“农民入股 保底收益 按股分红”等利益联结方式。